现象:
1)过热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低报警。
2)过热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指示低于规定值。
原因:
1)燃烧调整不当,锅炉负荷增加过快,造成蒸汽温度低。
2)燃料系统故障,燃料不正常波动,造成蒸汽温度低。
3)减温水系统或蒸汽温度自动调节装置故障,减温水量偏多。
4)烟气调节挡板开度不当。
5)炉内灰浓度偏低。
6)煤质特性或粒度偏离设计值。
7)总风量过小,一、二次风配比不当。
8)流化不良,床面结焦。
9)过热器或再热器积灰严重。
10)蒸汽严重带水。
11)受热面设计偏小。
处理:
1)控制负荷增加速度。
2)调整燃料供应。
3)调整燃煤粒径。
4)燃烧调整。
5)适当增加流化风量,调节一、二次风配比。
6)调节返料器及外置换热器,改变炉内灰浓度。
7)调节流经外置换热器换热室的灰流量。
8)加强过热器和再热器受热面的吹灰。
9)调节烟气调节挡板开度。
10)在进行以上调整过程中,如果蒸汽温度仍不正常降低,应立即解除减温水自动控制,减少减温水流量使蒸汽温度恢复正常。根据过热蒸汽、再热蒸汽温度下降情况,适当开启过热器、再热器疏水门。
11)蒸汽温度低于规定值时,应降低机组负荷、降低参数运行。
12)如果属于设计原因,可以考虑对受热面进行必要的改造。